凭这两眼与百臂或千手不能防
※ 去年睡在重庆的青旅里写的,小杂感。
※ 可当地下通道番外看。
※ 欢迎回家。
我今年29岁,未婚,单身。本科毕业,体制内工作,朝九晚五,常常加班。薪水去除五险一金每月7k,预备明年付首付买一套两居室。
放在吐槽君里评论数不超过十个的开头。
我也谈过几段利益相关的恋爱,因为没动真情,自然就无所谓坎坷。
平淡无奇生命里,最惊心动魄的爱恋与我自己毫无关联。我热爱的是他们的热爱。
我在那个城市读中学的时候,如今的小天王已经小有名气。
我听同学说,以前他就在学校旁边的地下通道里唱歌,被经纪公司一眼相中,从此星途大耀。像从尘芥中飞腾出的凤凰,耀眼而明亮,抖抖翅膀,世间的灰败滚滚脱落。
我走过地下通道,见到了另一个男孩。
他总是没有什么表情,说“谢谢”时也抿着嘴。
他唱一路向北,唱浪费,后来又唱成全。
有一次我放学回家,看到他把脑袋埋在臂弯里,一蹭一蹭的,像在嗅什么,走近了才发现,他在哭。
我很想问问他,你怎么了吗?
什么让你甘愿浪费,什么又让你甘心成全呢?
如果哭是不甘心,那你要不要试试,不那么轻易“成全”呢?
后来他不唱了。
城管不许老奶奶摆摊,流浪汉被驱逐,电动小狗被人踩脏了扔到路边。
这些对我来说其实没有什么意义,但我好怕,万一这寒酸破败的东西,是别人的无法割舍的记忆呢。
因为读的是双非,毕业以后,我找工作找得很艰难。实习期里,老板让我跟着跑项目,第一天晚上灌下半瓶老白干。
我从来没喝过这么多酒,扶着电线杆呕吐不止。
城市的夜生活刚刚拉开序幕,有人在唱“一整个宇宙,换一颗红豆。”
于是我一边流涎一边流泪。
我知道的。我知道的。
即便那些秘密被严丝合缝地封存在心底,即便一切端倪都被扭曲成捕风捉影,但只要他们站在那里,望向对方,你就必须承认————
那是爱。
谈生意谈崩了,总比谈恋爱谈崩了要划算。在签合同之前,双方没有过多的成本损失。恋爱不一样,投入的太多,很亏,赔不起。
我是个老百姓,就以小市民浅尝辄止的贪婪过这一生。不会赚太多,也不会亏太狠。很费解,不知那两个男孩从哪里习来一身旷达广袤的爱。
后来还有很多故事,我来不及听就老了。
我路过山城,到处都是背着吉他的少年。